关于规范2019年考核秩序的通知

时间:2019-12-18   浏览:1019

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考核秩序,统筹组织目标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各单位负担,根据学校领导在工作例会上的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需组织其他单位开展考核工作的单位,必须报发展战略与考核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OA系统发布考核通知。

二、各单位未在发展战略与考核部备案的,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如OA系统、QQ、微信、企业微信等)发布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不得要求其他单位提交工作总结、考核支撑材料,不得进行现场考核与检查。

三、各单位在OA系统以外其他途径收到的考核通知均可不予理会。

四、对违反上述考核纪律、私自开展考核工作的单位,学校领导将约谈该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项目的考核结果将不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