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与考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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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目标任务书共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1205

各职能部门:

为了做好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书制定工作,现开展2019年目标任务书共性工作的征集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共性工作目标是指根据学院工作需要,要由各职能部门或各院(系、部)或各书院共同完成的工作目标。

已纳入院(系、部)、书院目标任务书中的教学工作、师资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工作、学生工作等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不再纳入共性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共性工作目标分为职能部门共性工作、院(系、部)共性工作、书院共性工作三类。

2. 申报单位需要列明完成共性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要求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属于全年性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列为全年,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时间节点列为工作完成的月份。具体格式见附件。

3. 申请设置为共性工作的,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提供该项工作的考核与评价标准,以指标体系为共性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指标体系必须在目标任务书印发之前通过院务会审议。

4. 申报的共性工作目标在考核形式上,应当以申报单位日常的工作记录、检查考核等形式进行考核,原则上年终不得再进行专项考核检查。

三、申报时间

有工作目标需要纳入共性工作的单位,于4月19日12时前将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纸质、电子各一,见附件)发送至发展战略与考核部,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核同意。

四、其他要求

共性工作依照“谁提出、谁考核”的原则,在年终考核时,由提出共性工作目标的单位负责依照考核标准提供该项工作的考核结果。

本次申报的共性工作由发展战略与考核部统一汇总后,报院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本年目标考核共性工作。

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视为无纳入共性工作目标的工作的需求。

  

发展战略与考核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