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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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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督促职能部门提交年终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4      浏览次数:1662

各职能部门:

为了规范考核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圆满高效的完成2019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就职能部门提交年终考核相关材料的工作进行情况说明和工作督促,具体如下:

一、提交材料内容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9年目标责任考核方案》(院发〔2019134号)要求及《关于职能部门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的通知》(20191227OA公告通知发布)的要求,各职能部门需要提交以下工作材料:

1.目标任务书自查报告

2.重点工作支撑材料

3.工作总结PPT

4.年度工作汇报PPT

5.考核工作总结报告(承担相关考核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

二、各项工作材料的具体要求

1.目标任务书自查报告

各部门严格依照目标任务书及自查报告模版要求填写,应当于1212点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重点工作支撑材料

各部门严格依照《关于职能部门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应当于1212点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3.工作总结PPT

各部门的工作总结PPT应当严格依目标任务书的内容和顺序进行工作展示、说明。原则上一项工作任务对应一张PPTPPT正文总页数(不含封面、目录、结束语页)应与工作任务数量相当(上下浮动不得大于5),应当于1912点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4.年度工作汇报PPT

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汇报PPT内容根据考核方案中“5.年度工作报告会”部分的要求进行制定,PPT页面设置比例建议设定为43。教务部、学务部按照汇报12分钟的时限进行准备,人力资源部按照汇报10分钟的时限进行准备,其它职能部门按照8分钟的时限进行准备,应当于1912点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5.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承担院(系、部)专项考核、书院专项考核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应当制定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当于1912点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督促

截止1312时,目标任务书自查报告、重点工作支撑材料仍有一个职能部门未发送。

请未发送的职能部门于1512时前发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发送的,将予以工作通报并不再接收,职能部门考核工作组因无支撑材料将对该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认定为零分。

四、其他

请各职能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严格依照考核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工作材料。

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工作把关,以上相关考核材料一经报送将予以封存,不再予以替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替换的,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

以上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冯明(联系电话:15903007355